办事指南

党政综合办公室 校友联络办公室(合署)

关于上缴因公护照、通行证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对学校开展护照、通行证管理工作检查。
请未提交因公护照、通行证的老师,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因公护照、通行证交还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地点:新行政楼B200室),便于12月下旬上海市外办到学校进行检查。
如不方便直接交还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可交由学院党办(地点:木兰楼A1021室)代为上缴。
船建学院
2014年11月12日
(联系人:束慧能 联系电话:3420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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