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缓解我校本科生中部分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学校将给予这部分学生减免学费的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费减免的额度及实施办法仍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给予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修订稿)》执行。本次学费减免对象为2016-2017学年内在校就读且属于正常学制内的本科特困老生、受灾老生。
二、 申请学费减免的特困老生,必须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已在库学生(包括2016年6月申请且通过认定的学生)。且原则上应已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 各院系特困新生学费减免原则上分为三等:分别减免35%,50%和100%,建议各占三分之一左右。单人减免金额上限为6500元。
四、 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受灾学生的减免政策。对在自然灾害中双亲亡故的学生减免学费的100%,直至本科毕业;对在自然灾害中单亲亡故的学生减免学费的50%(特殊情况可全免学费),直至本科毕业;对在自然灾害中房屋倒塌或有重大财产损失的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费减免,减免额度不超过50%。
五、 申请方法
纸质版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完成“班主任推荐意见”,手写签名日期。(请受灾类型同学在申请表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受灾”)
2.《学费减免申请书》,详细说明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原因,受灾同学应说明受灾和损失情况,个人手写签名日期。
纸质版材料于9月13日中午12:00以前提交到木兰楼A203范凡处。
船建学院学工办
2016.9.11
附件三
上海交通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016—2017学年)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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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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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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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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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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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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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可附页) |
申请人:日期: |
勤工助学情况、获得奖助学金或他受助情况 |
生活费、学费来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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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推荐意见(对该生的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作介绍) |
班主任签名:日期: |
院系评审意见 |
学生处复审意见 |
经研究,我院建议为该生减免本学年 学费比例%,减免金额元。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
经复审,同意该生减免本学年学费比例%,减免金额元。
负责人签名: 盖章: 日期: |